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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媳妇在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能不能要求到我户籍所在地受理?

admin 秦皇岛律师 2024年03月10日
办理离婚手续夫妻户口在异地的,应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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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看案情才能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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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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